在2018年之前,UV光氧催化設備成為廢氣除臭的主要工藝,但是2019年7月,山東地區以青島環保局率先提出,UV光氧催化設備不可作為單一的廢氣處理設備應用于廢氣處理。此消息一出,在企業以及各大環保公司引發了不小的轟動。為什么環保局不認可UV光氧催化設備?
我們先來看UV光氧催化設備原理說明:廢氣物質通過吸收光子或其他粒子的能量,使化學鍵斷裂,形成游離態的原子,再經過一系列的氧化還原等反應,最終生成C02和H20等簡單物質。由于與有機廢氣的燃燒本質一樣,都是通過分子吸收能量(燃燒吸收的熱能,光解吸收是光子能量)被裂解后氧化生成簡單物質,而光解的反應溫度為常溫,故我們也習慣稱其為“冷燃燒”。根據企業排放廢氣的特點,采用光氧催化技術凈化廢氣,首先需要確定這些主要廢氣或者惡臭物質的各化學鍵鍵能,只有鍵能低于UV光子能量,才能被裂解,凈化效果才能夠得到保障。
分析我們來進行以下分析:
第一、環保市場由藍海變成紅海,競爭由普通競爭演變成惡意競爭。設備制作板材厚薄不一,材質不一,燈管質量不一等。但是目前市場上的中標原則就是低價中標。游戲規則決定價格第一,品質第二。所以低價中標的項目表現出來的問題很多,如設備腐蝕漏風、燈管使用壽命短,壞了不更換導到氣體處理不達標,而UV光氧催化設備成了廢氣處理不達標的“背鍋俠”。
第二、環保設備制造商為了圖省事,采用“一刀切”的設備設計方式,往往只用要求風量一個參數,就“心中有數”了,就可以設計設備尺寸、燈管數量。這種做法很不專業,也很不負責,其余的風速、反應時間、廢氣中的濕度和顆粒物等因素完全忽略不計,造成凈化效果大大降低。這也會讓環保局不看好UV光氧催化設備
第三、UV光氧催化設備并不是“萬靈丹”,有些廢氣是無法處理的,如氨氣、硫化氫等惡臭物質。需要配合其它工藝進得臭味氣體處理。如氨氣溶于水,硫化氫溶于堿,一般采用噴淋塔進行堿洗。不溶于水,不溶于堿的氣體,再通過UV光氧催化分解,就可以完美的解決問題了。
盛澤環保認為:UV光氧催化設備在設計規范的前提下,對特定有機氣體處理效果好,運行成本低,效果穩定,無需人工值守,耗材成本低,無危廢產生。在廢氣除臭項目中運用比較廣,配合活性炭箱使用,可以延長活性炭的使用周期;配合噴淋塔使用,可以處理無法被酸、堿、水洗掉的氣體。所以,UV光氧催化設備有使用價值,只是需要與其它設備配合使用。